鞭刑是一种在新加坡广泛施行的合法体罚。鞭刑可以再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形:司法、监狱、军旅、感化院、学校、以及家庭/私刑。
其中,又以新加坡以之著称的司法鞭刑程度最为严重。这种刑罚只对50岁以下、身体情况适宜且触犯了新加坡法律的男性罪犯适用,涵盖的违法行为范围很广。鞭刑同时也是一种在新加坡军队(新加坡共和国武装部队)中惩罚行为不当的男性的合法刑罚,在新加坡军方拘留营中施行。另外,鞭刑也是感化院或监狱中的惩罚手段和纪律措施。
新加坡留学网丁老师介绍:在新加坡的许多学校中,有严重不良行为的男性青少年也会被施以鞭刑,但程度相对更为温和。
司法鞭刑
历史
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国的刑法。19世纪时,英国政府在新加坡、马来亚一带成立海峡殖民地,实行英国法律。
在新加坡殖民地时期,犯了以下罪行的犯人都可被判鞭刑:
抢劫
严重偷盗
破门行窃
纵火
性侵犯
强奸
以操控性工作者为生
在马来亚联合邦(如今的马来西亚)和新加坡相继于1957年和1965年宣布独立后,新加坡政府仍然在法律中保留鞭刑条款,并将鞭刑的实施面扩大许多,提高了犯人可挨多少鞭的最低数量,并增添了不少可适用鞭刑的罪行。
法律基准
新加坡刑事诉讼法第325至332项说明有关鞭刑的条例:
成年男性罪犯介于18至50岁,并且由医疗官员证实身体状况合适后才可以被执行鞭刑。
罪犯同一时间只能被执行24下鞭刑,不论他罪案的数量。
若犯人未满18岁,他一次最多可受鞭刑10下,但是刑鞭会比一般的轻一些。未满16岁的男生只能由法院判处鞭刑,地方法院以及青少年法院无权将他们判处鞭刑。
死刑犯是不会被执行鞭刑的。
刑鞭的粗度不可超越1.3厘米,长度不可超越1.2米。
例外
根据新加坡法律,以下者是不会被判鞭刑的:
女性
被判死刑的犯人
50岁以上的男性
由医疗官员证实身体状况不适合受鞭刑的犯人
适用鞭刑的罪行
在新加坡法律中,一共有超过30种不同的罪行都适用鞭刑,其中包括:
劫持人质 / 绑架
暴力抢劫
团伙抢劫,并导致受害者丧命
非法吸食毒品
破坏公物(包括在公共场所的墙上喷涂、油漆)
骚乱
性侵犯(非礼)
非法拥有武器(包括长刀、匕首等)
鞭刑对以下罪行是强制性的
强奸
非法走私或贩卖毒品
非法贷款(协助债主骚扰债务人也一并同罪)
非法入境或签证过期非法滞留90天以上
在其它国家,经常有很多人误以为在新加坡售卖或食用口香糖会受鞭刑。这是不正确的,因为新加坡政府虽然禁止口香糖,可却从未把售卖或食用口香糖定为适用鞭刑的罪行,犯法者顶多只会被罚款。[7]同样的,在新加坡境内乱扔废弃物、在公共场所吸烟、不冲公共厕者会被起诉罚款。